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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规章制度——网站运行制度规范
2020年12月28日   来源:中共北京市延庆区纪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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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规范延庆纪检监察网站信息发布流程,加强网站内容建设,提高信息质量,规范工作程序,增加网站的社会关注度,特制定以下规范。

  一、网站管理员职责

  (一)参与网站结构与内容的策划;

  (二)加强信息采集渠道的建立;

  (三)加强与网络技术、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;

  (四)做好栏目信息的采集与日常维护。

  二、信息编辑指导思想

  (一)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,正确把握舆论导向,与党和政府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;

  (二)严格杜绝政治性差错,避免知识性、文字性差错;

  (三)学习其他网络媒体经验,集众家之长,弥补自身不足。

  三、信息编辑要求

  (一)选稿

  1.随时关注国家、市、县的信息,尤其是本地信息,加大纪检监察信息报道力度;

  2.网站报道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,报道事件应尽量在三个工作日范围内;

  3.选稿时要通读全文,不得选用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、明显失实、泄密的稿件。

  (二)专稿和专题的制作

  1.根据相关工作室提供素材编写专稿和专题;

  2.收集本地纪检监察材料信息编写专稿和专题。

  (三)标题

  1.对原创信息力求简短、醒目、新颖、吸引人;

  2.标题最好限制在一行显示完整,不超过18个字。若某些稿件涉及版权问题需原封不动转载者,以转载标题为准,但为保持页面美观,可选择恰当位置进行断行;

  3.标题上尽量避免出现标点、空格,遇特殊情况,可使用冒号、破折号、引号、书名号、括号、顿号;

  4.标题出现诸如“我委”、“我局”等字样,应该采用全称或简称;

  5.标题要求简洁平实,做到句型完整,句意表达完整,不产生歧义;

  6.标题中不可出现“今日、昨日”字样,如须标明时间,应注明具体月、日或日期;

  7.文中如有小标题,小标题加粗。

  (四)标注信息源

  1、原创信息应标明出自延庆县纪委监察局、具体作者;

  2、信息转载应注明出处,避免引起版权纠纷。

  (五)正文

  1、文章段落的首行应空两格;

  2、转载稿件中出现 “今天”、“昨天”而非当日发布的信息,应改为具体日期,或用括号标明具体日期;

  3、文中标明具体事件的时间,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月、日;

  4、稿件中的汉字、标点符号变成“?”、“囗”或空格的,应据原稿改正;

  5、文中出现的繁体字一律改成简体;

  6、除特殊情况外,信息正文字体以内容发布系统默认值为准;

  7、杜绝漏字、错字、别字和自造字。

  (六)图片

  1、保证图片不变形;

  2、各工作室提供的图形文件扩展名必须为“jpg或gif”。

  (七)网站首页和栏目首页

  网站首页和栏目首页代表着延庆县纪委监察局的形象,主要信息应尽可能保证及时更新,实现图文并茂。

  四、信息审核

  信息审核遵循“谁发布,谁负责”、“谁审核,谁负责”原则。

  (一)对以下信息应予以删除

  1、有反党、反社会主义及反政府言论的;

  2、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的;

  3、违反民族宗教外交及其他政策的;

  4、宣扬封建迷信、色情、暴力的;

  5、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规定的。

  (二)对以下信息应予以禁止,并与相关部门或向当事人核实情况

  1.有涉密、泄密嫌疑的信息;

  2.反映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;

  3.反映重大伤亡事故的信息;

  4.未经本人核对或许可,根据录音整理的信息。

  五、信息分类发布权限

  (一)县纪委教育室统一负责信息的收集、登记、发布。各工作室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,主要负责采集、编录本室或本职业务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内容支撑,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。

  (二)网站内容审核发布流程:

  日常工作或业务性的信息,各工作室具体信息发布流程为:信息员撰文→工作室负责人审核签字→教育室编号登记→网站管理员发布到网站后台。

  涉及重要的政策性、敏感性问题,社会生活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及案件信息、重大突发事件的稿件,其具体流程为:信息员撰文→工作室负责人审核签字→主管领导审核→(必要时县纪委书记直接审核)→教育室编号登记→网站管理员发布到网站后台。(三)拟变动栏目或拟新开设栏目,需报告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工作流程进行。

  (四)所有图文稿件必须按发布权限签发,对于已上网的信息,内部要建立健全各工作室网站管理员互查制度,责任到人,发现错误及时修订更正。

  六、网站更新保障工作

  网站信息更新工作,应当坚持“及时、准确、充实”的原则。教育室是纪检监察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的牵头机构,负责组织、推进、督促网站信息更新工作,各工作室是网站信息更新工作的责任单位,依据职能分工负责更新网站上应由本室更新的栏目。

  (一)网站更新内容要求:

  1.涉及本工作室职能、职责或业务工作的现行法律、法规;

  2.涉及本工作室日常工作、重大活动的动态信息和图片报道;

  3.由本工作室撰写或者摘编的纪检监察工作调研类文章;

  4.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通知、公告;

  5.应当发布或更新的其它信息。

  (二)网站各栏目更新时限要求:

  定期更新部分要求:

  1.要闻博览和工作动态、基层动态每周更新一次。单位重要工作动态、重大活动内容,原则上发布时间不超过三个工作日。各工作室每周五早十点前向教育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。

  2.党的群众路线、警钟长鸣、理论研究每2周更新一次。

  不定期更新部分要求:

  1.根据工作需要上传,如通知公告、举报指南的公开内容。

  2.有重要材料及时上传更新,如中央、地方新制定的政策法规。

  (三)网站更新强化责任要求:

  1.建立健全网站维护体系,按照“统筹规划、协同建设、分级管理”的要求,各工作室要高度重视网站运行维护工作,组织好信息资源,及时更新数据,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,做好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。

  2.严格管理,安全运行。严格遵守信息采集、审核和发布制度,严格把关,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,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。

  3.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,定期对各工作室报送信息文档、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,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,促进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。